本文轉自郝老師說會計、老三會計、航天金稅,本文由會計說整理發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稅總發(2017)124號),從5月1日起正式施行增值稅新的比對辦法,一度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增值稅申報比對,稍有不慎,稅控設備會鎖死,將造成無法開票!
三種情況稅控盤隨時會被鎖死
以往不法分子利用“未開票收入”欄任意填寫負數,從而產生“暴力虛開”的違法行為,因此稅總發〔2017〕124號文件對這一缺陷進行了相應修正。本條比對規則實施后,未開票收入如填報負數,將造成比對異常,稅控設備鎖死后,納稅人須前往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專設申報異常處理崗對異常比對結果進行核實,核實無問題后才能對納稅人稅控設備進行解鎖。
稅盤鎖死情形二進項稅額轉出欄金額為負數,稅控盤將被鎖死!
以往納稅人用進項稅額“負數”轉出來增加進項,調減或少交稅款,本次新規出臺后,進項稅額轉出金額如小于零,將造成比對異常,稅控設備鎖死,納稅人須前往稅務機關接受核實,經核實無問題后才能解鎖,否則無法開具發票。
稅盤鎖死情形三申報免稅銷售額或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未備案,稅控盤將被鎖死!
除了小微免征增值稅等優惠無需辦理備案手續外,享受其他增值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如“未備案,先申報享受”,將造成比對異常,稅控設備鎖死后,納稅人須前往稅務機關,盡管對于此類比對異常信息,稅務機關會直接進行解鎖,但往返稅務機關和稅控鎖死導致無法開票會給納稅人經營帶來不便,建議納稅人在申報免稅之前先辦理備案手續。
從6個方面秒懂申報新規
第一:小于等于
1.開具發票金額、稅額合計數(不含不征收發票)≤當期申報的銷售額;
2.當期申報的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期符合政策規定的減征稅額;
3.申報表中的預繳稅額本期發生額≤實際已預繳的稅款;
4.當期申報的應納稅款≤當期實際入庫稅款。(特殊情況除外)
PS:小規模納稅人應注意:填報當期發生銷售額時需區分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額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銷售額,分別填入對應的申報欄次。
5月1號開始,納稅申報升級,會計從6個方面秒懂申報新規。
第二:大于等于
1.當期已認證或確認的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稅款合計數≥本期申報抵扣的專用發票進項金額、稅額合計數;
2.經稽核比對相符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稅款合計數≥本期申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稅額;
3.代扣代繳款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合計數≥本期申報抵扣的代扣代繳稅收繳款憑證的稅額;
4.《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上注明的進項金額合計數≥本期申報抵扣的外貿企業進項稅額抵扣證明的稅額;
5.依據相關憑證的金額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算得出的進項稅額≥本期申報抵扣的相應憑證稅額;
第三:其他符號
包含: 當期應申報增值稅優惠備案的銷售額必須含有增值稅優惠備案信息。
等于:紅字專票進項轉出額=申報表中進項轉出中的紅字專用發票信息注明的進項稅額。
其他:進項稅額轉出金額不應小于零。
第四:特殊規則
1.實行匯總繳納增值稅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可以不進行票表比對;
2.按季申報的納稅人應當對其季度數據進行匯總比對。
第五:比對處理規定
1.申報比對相符:解鎖。
2.申報比對不相符:除納稅人僅因相關資格尚未備案造成比對不符可以解鎖外,其他異常情況需按規定轉交申報異常處理崗處理,涉嫌虛開發票等嚴重涉稅違法行為的應轉交稽查部門處理,經處理完畢后可以解除異常,對納稅人稅控設備進行解鎖。
第六:白名單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結合申報比對管理實際,將征收方式、發票開具等業務存在特殊情形的納稅人列入白名單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所使用的申報比對規則。白名單實行動態管理。
①下一步對會計人員做賬要求與報稅要求將會越來越細化,提醒財務人員慎重報稅,仔細填表!
②未來的會計不僅僅要講究做賬技巧,更是稅務大數據全面來臨的時代!
③5月1日之后,大數據比對的時代終于全面到來!
一軟件升級
1、本次升級,稅控設備硬件和開票軟件是否均需要升級?如何升級?
答:稅控設備硬件不需要升級處理;開票軟件需要升級至V2.0.22版本,可在線自動升級或手工升級。
2、對于16%和10%稅率需要攜帶稅控盤前往稅務機關實現稅率變更嗎?
答:無需前往稅務機關變更稅率,只要將開票軟件升級到最新版本,5月1日零時軟件自動更新稅率。
二編碼更新
3、原來的商品編碼庫,是否需要重新賦碼?
答:開票軟件升級后,5月1日零時,重新進入軟件,稅收分類編碼將自動更新,即17%稅率更新為16%稅率,11%稅率更新為10%稅率,無需再重新賦碼。
注意:若開票軟件未升級,5月1日零時登錄軟件,系統雖然會自動更新稅收分類編碼,但原商品編碼庫中17%和11%的商品稅率不會自動替換為16%和10%稅率,需要手工批量修改。請您及時升級開票軟件至V2.0.22版本。
4、開票軟件升級到最新版本,稅收分類編碼還顯示17%或11%的稅率嗎?
答:5月1日之前稅收分類編碼還是顯示17%和11%,5月1日零時開始進入開票軟件稅收分類編碼顯示16%和10%。
三操作指南
5、開票軟件升級到最新版本之后,是否能直接開出16%和10%稅率的發票?
答:5月1日零時才能開出16%和10%稅率的發票。
6、開票軟件已升級,5月1日之后是否還可以開具17%和11%稅率的發票?
答:對于5月1日之前發行并生效的一般納稅人,開票軟件升級之后,還可以使用17%和11%稅率開具藍字發票;對于5月1日之后生效的一般納稅人,無法使用17%和11%稅率。
7、銷售方2018年3月份銷售貨物已按17%稅率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現在購買方表示可能5月份要退貨,請問到時候銷售方該如何開具紅字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第九條有關規定,納稅人5月1日以后發生銷貨退回,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按對應藍字發票的稅率開具紅字發票。
8、5月1日后收到的17%和11%稅率的進項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嗎?
答:可以抵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5月1日以后取得的按17%或11%稅率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含4月30日前開具的),仍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十條的規定抵扣進項稅額。